各系(教研室)、任课老师: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定于2016年1月1日全部结束。现将有关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至1月9日,学院教务办公室按照要求选派监考人员,具体考试日程另行通知。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1月10日至1月15日,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模式进行,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排考。学院教务办公室在12月28日前将专业课程考试日程直接安排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3.本学期公共课重修课程考试将与公共课考试同时进行,<<军事理论>>重修考试将采取闭卷方式,请重修学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4. 请2015级学生自行至教育超市购买耳机并做好听力测试,以准备《大学英语1》期末听力考试,如果因为耳机问题影响听力考试的,学生自行负责。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位任课教师调整课程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试卷命题、保管、批阅及课程考核
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总结上学期考试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加强对试卷考前的审核,系(教研室)负责试卷初审,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进行复审。重点审核试卷的题型、难度、题量和考点分布及权重,对审核不合格的一定要责令整改,否则不能用于考试。
2.对于没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考试课程,任课老师必须向学院提交题型、难度、题量、考核分布及权重均相似的A、B两套试卷。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从A、B两套试卷中选择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留存学院作为补考试卷使用。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在线”网上公布的样式。
3.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阅卷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在江苏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记录表上登记考试成绩,进行课程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4. 考试试卷的上交截止日期为12月28日。试卷命题流程(考试、考查):
(1)必修课原则上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选修课原则上以闭卷以外的形式进行考查。
(2)以闭卷以外形式考查的课程需填写“课程考核方式申请表”(附件1)和“课程考查评分标准”(附件2)并由所在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交中俄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3)采用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包括开卷与闭卷)任课教师根据“江苏师范大学试卷样式”(附件3)自行排版并打印试卷样卷(8开纸正反面打印)(在泉山校区任教的教师可在科文2号楼商学院打印室打印;在贾汪校区任教的教师可在贾汪校区教育超市打印室打印)。
(4)试卷打印完成后在试卷的左上角签字确认(A卷、B卷、A卷答案及评分标准、B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5)任课老师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试卷命题及审核记录表”(附件4)
(6)任课老师将填写好的“江苏师范大学试卷命题及审核记录表”与A卷、B卷、A卷答案及评分标准、B卷答案及评分标准送所在系(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7)将A卷、B卷、A卷答案及评分标准、B卷答案及评分标准(8开纸正反面打印纸质稿)与填写完整的“江苏师范大学试卷命题及审核记录表”一并送中俄学院教务办公室。
(8)逾期未交试卷及相应材料的,课程学院将不予组织考试。
三、成绩录入及试卷归档
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1月22日,1月22日下午5:00系统关闭,请各系(教研室)及时组织阅卷,并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1月22日下午5:00完成试卷及考试材料的归档(试卷归档材料目录见附件5、附件6、附件7);逾期未归档的试卷,中俄学院教务办公室不再单独接收,请任课教师联系所在学院的系(教研室)并由系(教研室)出具《关于XXX课程试卷延误归档的说明》(附件8)、系(教研室)根据试卷归档材料目录的统一要求收齐并整理好后交中俄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归档。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形式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监考教师监考时务必配带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监考牌;监考教师在开始考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考场纪律的教育;严格监考纪律,考场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考生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证据)。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情况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
中俄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