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团组织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7浏览:10设置

各团支部:

根据2015年7月印发的《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苏师大委发〔2015〕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本学年团组织推优及学生组织发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推优对象

本次团组织推优仅适用于2021级、2020级学生。

二、团组织推优工作任务与要求

本次推优工作共一项,从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从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经过至少一个月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在籍团员青年)中,按照以下条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被推荐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承认党的章程,积极向靠拢党组织,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热心班级、学院工作,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及参与科研项目、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2)上一学期考试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主要指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凡受过各种处分或者通报批评(院级、校级)者,不予推荐;

符合以上条件的、且在投票(参加投票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80%)结果中,反对票加弃权票不超过20%的,即可作为推荐通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团组织推优工作程序

1.成立团组织推优工作小组。由院团委书记任组长,各班主任、辅导员任副组长,各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为组员的推优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推优工作。

2.统计符合推优条件的人员名单。各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主题班会召开前按照第一条认真统计符合推荐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名单。本着对同学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准确,人员确定后提前制作好表决票。

3.召开团组织推优主题班会。团组织推优班会由各班班主任主持,参会人数应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总数的80%(党员、预备党员均作为团员身份参与人数计算和投票),并列出缺席团员名单上交至院团委。在工作开始前主持人应先公布推荐对象名单,由推荐对象做简短陈述,与会全体团员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优表决票样式见附件1)。

4.上报推优结果。推优结束后填写推优票决情况报告(见附2)和推优公示表(见附件4)将推荐结果报至院团委。

四、时间与纪律要求

1.时间要求。2022年11月7日前完成所有推优工作。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将推优选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和推优公示表在11月7日下午17:00前交至院团委吴雪婷老师处。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和推优公示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025514366@qq.com。

2.纪律要求。各团支部要严格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大学生推荐给党组织。

  附件1: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团支部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表决票.doc

  附件2: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团支部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报告.doc

  附件3;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doc

  附件4: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团委本科生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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