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二学历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等环节,拟推荐13中俄11班冯韵为第二学历奖学金候选人并上报至学工处审核。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29日全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在4月29日12: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电话:0516-83403651。
中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7日
各班级:
根据学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二学历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等环节,拟推荐13中俄11班冯韵为第二学历奖学金候选人并上报至学工处审核。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29日全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在4月29日12: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电话:0516-83403651。
中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