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与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者:蒋晓丽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7341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江苏师范大学与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原为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经济统计信息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2RU1A20131541N),现面向全国招生。

一、合作学校简介

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创建于1907年,为俄罗斯著名财经类高水平大学,2012-2015年,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先后将萨拉托夫国立社会经济大学、俄罗斯国立经贸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经济统计信息大学并入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简称俄罗斯经济大学)主校区位于莫斯科市中心。

重组后的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在俄罗斯具有更广泛的知名度和更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设有金融系、经济系、市场营销系、管理学系和法律系等17个院系,有教师3500多名,其中有博士学位570人、副博士学位1880人,在校学生逾70000人。该校获ECBE、AssociationofMBAs、CIM、CIMA和EOQ国际教育机构的权威认证,与法国、德国、荷兰和奥地利等国家的14所高校开展双学位和三学位联合教育项目。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2个专业学院以及敬文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首个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另设有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97人,其中正高394人、副高688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60.4%,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43%。拥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2007年以来,江苏师范大学先后与沃罗涅日林业大学、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和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等俄罗斯高校开展合作,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现在校本科生规模达1608人;2009年以来赴俄罗斯学习学生共563人,134人在本科阶段获得国家政府奖学金,181人获得学院资助出国留学。 2014年至今,该项目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00余人,目前在籍学生人数为38人。该硕士项目是江苏省教育厅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

二、培养目标

本项目致力于培养熟悉国际商贸环境,具备跨文化沟通和交流能力,具有从事国际贸易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三、学制与学位证书

学制为二年。第一学年在江苏师范大学学习,第二学年在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学习(授课语言:英语)。

完成教学计划所有学业任务且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由俄方颁发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回国后通过申请认证可获得中国教育部学位认证书。

四、培养方式

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委托江苏师范大学进行自主招生(招生标准不低于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在俄罗斯的标准),被录取的学生由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注册为硕士研究生,并由江苏师范大学与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联合培养。

五、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3.限招英语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4.招收的学生应为该硕士专业所属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六、招生名额及报名时间

招生名额:30人

报名时间:2023年4月03日—2023年5月30日

七、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和大学成绩单。

八、面试和录取(面试报到时间发生调整,会另行通知)

面试报到时间:5月31日;面试时间:6月1日

面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水平。

经面试合格后,依据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录取。

九、学费和奖学金

1.在江苏师范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执行该校当年入学标准。2023年学费为35000元人民币/年,住宿费为1200元人民币/年。

2.在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执行该校当年入学标准。

3.针对达到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入学标准并赴俄学习的学生,根据国内研一学习成绩提供一次性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不低于6000元人民币。

十、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自主招生,考生无需参加国内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2.上学期间不转入户口、档案以及组织关系。

3.江苏师范大学学习期间,学生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教学、食宿和图书等教育资源和服务。

4.录取学生需在江苏师范大学完成研究生第一年学习计划,成绩合格并达到外方入学要求,方能赴俄学习。

十一、报名与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656735;0516-83656733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科文13号楼515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

邮政编码:221116

 

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所有。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2023年国际贸易学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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