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业余党校培训之七——大学生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者:国际商学院发布时间:2014-04-28浏览次数:164

   2014426日上午,中俄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业余党校培训第七讲——“大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17号楼300B举行,主讲人为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马志友主任。

      此次报告会主要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二、关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四、大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培训过程中,马主任从多方面对“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加以诠释,并列举出多个生动详实的例子帮助同学们加深理解。首先,马主任具体阐述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实例分析了大学生在权利与义务中易出现的困惑,为大学生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当如何待人接物指明了方向。接着,马主任讲解了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该履行何义务和行使何权力,并要求每位大学生党员都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做到敢于担当。马主任贴近大学生生活的事例、独特的分析视角使得学员们对权利与义务的理解更加深刻。最后,马主任根据时代要求指出大学生党员的目标应当具有前瞻性、时代性、科学性和现实性,并希望大家能关注十八大,以便把握未来趋势、了解社会需求、定位自我发展。

      本次培训加深了学员们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提高了学员们的党性修养,扩展了大学生党员看待问题的思路,使学员们更加坚定了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目标。

 

 

 

 

Copyright © 2017-2024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