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八届省运会中我院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评选及表彰的通知

时间:2014-10-09浏览:386设置

    在团市委、校领导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徐州赛区)赛事和开幕式的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功,彰显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了新时期的徐州青年形象。在省运会筹备期间,我院18名志愿者同学放弃了休息时间,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服从组织,刻苦训练,他们以热情的微笑及完美的志愿服务赢得了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省运会的顺利开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也向全省人民展示了江苏师范大学中俄学子的青春风采,树立了当代青年和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为鼓励先进、传递省运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建设健全我院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对我院18名省运会志愿者同学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表彰范围

    省运会筹备及举办期间,我院参与志愿服务的所有志愿者。

 

    二、 表彰项目

    1、 省运会“优秀志愿者”

    2、 省运会先进个人

    3、 省运会“志愿服务之星”

 

    三、 表彰条件

    1践行“青春就要志愿”的口号,发扬志愿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投身省运会志愿服务,团结友爱、积极奉献、工作负责。

    2立足本职岗位,传承志愿精神,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在省运会志愿服务期间有突出贡献。

    3有较高的出勤率

    4、服从组织分配、训练努力刻苦,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四、 相关要求

    1、相关负责人要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拟申报的志愿者进行全面考核,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一并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提高广大团员的志愿服务意识并激励和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2、每位省运会志愿者需认真填写申报表格(附件1.),其中“服务工作总次数”及“服务工作总时长”栏中填写省运会筹备期间的训练及正式志愿服务期间的总次数、总时长。一并提交的还有相关申报支撑材料(附件2.),材料包括志愿者训练及服务期间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的文字及图片材料。以上汇总表及材料由相关负责人整理汇总后于10月10日中午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635481007@qq.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将根据志愿者提供的材料、民主评议及校团委对志愿者训练服务期间表现的反馈进行上报及表彰。

附件1.中俄学院十八届省运会志愿者表彰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中俄学院十八届省运会志愿者表彰申报支撑材料.doc

 

中俄学院团委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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