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学院关于做好特殊学生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商学院发布时间:2013-10-11浏览次数:308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本学院特殊学生统计工作,确保学院全面了解和掌握特殊学生群体的基本情况,保证困难学生各项扶助工作得到充分的落实,现将有关特殊学生统计工作的各事项通知如下:

各班主任需统计以下类型学生详细情况:

1. 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如未定法定抚养人的孤儿、烈士或因公殉职人员的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

2. 存在学业问题的学生, 如挂科门数较多、经常旷课的学生;

3. 存在交往问题的学生,如跟班级或宿舍同学交往存在障碍的学生;

4. 存在家庭问题的学生,如因家庭矛盾突出,家庭成员伤残,家庭承担一定债务或背负官司等导致心理负担过重的学生;

5. 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如思想比较偏激,经常有过激性语言或行为的学生;

6. 校外租房的学生;

7. 身患重大疾病或持残疾证明的学生。

特殊类型不限以上六种,如存在其它特殊情况,严重影响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也请一并统计。

上述统计工作,于1015日前完成。

所需提交的表格:中俄学院特殊学生情况统计表

中俄学院特殊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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