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学校要求和学院部署,自即日起开展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谈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人
学院领导、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
二、谈话对象
目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谈话人要事先了解谈话对象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就业取向、性格爱好,制定较为周密的谈话提纲。
2.谈话人的谈话态度要热情坦诚,平易近人,使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组织的关爱。
3.谈话的目的是通过交流,对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帮助(帮扶措施见附件1),促使其顺利就业。
4.谈话人在谈完之后要注重帮扶措施的贯彻落实。
5. 谈话人在2015年6月8日前应与学生完成谈话,记录相关信息,对谈话对象进行持续的帮扶与跟踪,并及时反馈情况。
6.谈话人应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未就业学生谈话记录表》。
7. 在工作结束后,由团委朱杰老师联系各位领导老师,收齐谈话记录表。
中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