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俄学院学业拓展工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13浏览:89设置

各班级:

根据《中俄学院学业拓展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就中俄学院学业拓展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业拓展工程范围:学术讲座、社会实践或院校组织的活动两类院级以上(含院级)学业拓展活动。

三、学业拓展时间:

学业拓展工程完成时间为大一学年第一学期初至大三学年第二学期末。

四、学业拓展积分认定:

学业拓展工程实施积分制,学生需同时获得规定的学术讲座积分和社会实践积分可参加学分认定,具体如下:

(一)学术讲座

每学期每生需参加至少4次及以上学术讲座, 5分/次,即大一学年至大三学年需获得至少120分。

2013级可适当放宽要求,每学期参加三次讲座即可,5/次。

(二)社会实践

每学期每生需参加至少3次以上社会实践或院校组织的活动,5分/次,即大一学年至大三学年需获得至少90分。(社会实践或院校组织的活动积分可累计)

2013级可适当放宽要求,每学期参加2次即可,5分/次。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参加学业拓展工程需认真填写《中俄学院学业拓展工程手册》,学院将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评定。

(二)严格按照评定细则规定的程序完成工作。

(三)学生参与讲座、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应如实记录,不得有虚假行为,如有发现,不予积分认定。

中俄学院学业拓展工程手册10.20.docx

中俄学院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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