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支部推荐、资格审核,院团委研究决定递补以下同学为拟推荐团的发展对象人选,现将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院团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0516-83656730。
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2024年下半年拟推荐团的发展对象人选基本情况公示表2.xlsx
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团委
2024年10月23日